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10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协议,以本公司生产的一批C产品及64万元银行存款换入乙公

发布时间:2020-12-31 17:39:02

1.[问答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10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协议,以本公司生产的一批C产品及64万元银行存款换入乙公司一宗土地使用权。10月26日,甲公司将C产品运抵乙公司并向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支付银行存款64万元;乙公司将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资料移交给甲公司,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公司换出C产品的成本为80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0万元,市场价格为800万元;换入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甲公司对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该土地使用权自甲公司取得之日起尚可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甲公司拟在取得的土地上建造厂房,至12月31日,厂房尚未开工建造。要求:判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交易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说明理由,并编制甲公司2015年相关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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