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所得税率为33%,使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该企业2007年度有关资料如下:

发布时间:2019-09-04 19:12:49

星光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所得税率为33%,使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该企业2007年度有关资料如下:

(1)本年度内发出产品10000件,其中对外销售9000件,其余为在建工程领用。该产品销售成本每件为12元,销售价格每件为20元。

(2)本年度内计入投资收益的债券利息收入为40000元,其中,取得国债利息收入为3500元。

(3)本年度内发生管理费用50000元,其中,折旧费用30000元,业务招待费20000元。按税法规定可在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的折旧费用为20000元,业务招待费15000元。

(4)本年度内接受现金捐赠3000元(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假定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7年利润表中下列有关项目的金额:

(1)营业利润

(2)利润总额

(3)所得税费用

(4)净利润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
该企业2007年利润表中有关项目的金额计算如下: 
(1)营业利润=9000×20—9000X12+40000—50000=62000(元) 
(2)利润总额=62000+3000=65000(元) 
(3)所得税费用=[65000—3500+(30000—20000)+(20000—15000)]×33%=25245(元)
(4)净利润=65000—25245=397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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