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生产面粉的食品厂,2018年10月向农民收购一批小麦用于生产面粉,农产品的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款为100万元,则当月该面粉厂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万元?

发布时间:2019-09-04 22:17:03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生产面粉的食品厂,2018年10月向农民收购一批小麦用于生产面粉,农产品的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款为100万元,则当月该面粉厂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万元?

答案:11(万元)
解析: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11%=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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