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4 22:18:32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将原用于职工食堂的发电设备改用于生产车间,该发电设备的原值为10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30万元。已知该发电设备有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税率为17%,则甲企业就此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万元。
A、10.17
B、14.53
C、11.9
D、17
答案:A解析: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30)÷(1+17%)×17%=10.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