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1 10:50:03
如果是租赁合同的签订早于抵押或者买卖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所有权变动的 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即买卖不得击破租赁的原则 这时候 基于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租赁权 就可以对抗第三人 但如果是租赁合同的签订晚于抵押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第1款规定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 抵押权实现后 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也就是说 这个时候 租赁权就不能对抗第三人 租赁权失效 另外 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租赁 抵押行为都要进行登记备案 未进行登记的租赁合同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您好:
当租赁权比其优先时,就有对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