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一下对人社局损害下岗工人利益的行政决定,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拒绝行政复议吗

发布时间:2019-08-09 18:51:02

对人社局损害下岗工人利益的行政决定,政府行体体复议机构可以拒绝复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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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

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第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其他回答

如果当事人对人社局的行政决定不服,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不可以拒绝复议。

如果拒绝复议,你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诉!

属于复议范围的,复议机关应当受理,并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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