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9 19:00:24
损害群众利益案件,指的是严重损害群众经济利益、政治利益、人身权利的案件。
中央纪委监察部在2011年已经将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累列为“五类案件”,并予以严查。即:
1. 侵占各种惠农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
2. 违规征地拆迁、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
3. 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
4. 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的案件;
5. 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
损害群众利益就是与群众利益相关,但是因为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把本应给群众的利益进行侵吞或侵占,比如粮食补贴的发放、低保对象的确认或低保金的领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