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关于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可以做的

发布时间:2019-08-09 18:59:14

合同法中关于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可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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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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