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资产管理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是资产转让合同,而与投资人签订的是债权转让协议

发布时间:2019-08-01 05:59:34

为什么资产管理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是资产转让合同,而与投资人签订的是债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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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资产转让本身是一种买卖行为,转让资产的公司的资产总额不发生变化,股东地位也不受影响。

资产转让是改善经营,提高整体资产产出能力的客观需要。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资产产出能力不仅取决于对资产的合理利用,而且取决于资产的优化配置。通过市场组织,适时地调剂和处理陈旧、老化和报废的资产以及因技术进步和产品、工艺调整而闲置不需用的资产,可以减少资产损失,盘活资产存量,优化资产结构,从而提高资产的总体产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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