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期间突然感觉不舒服,然后检查发现有病,要求住院,这种算不算工伤?

发布时间:2019-08-04 01:27:55

员工上班期间突然感觉不舒服,然后检查发现有病,要求住院,这种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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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因此你说的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也不能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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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否与工作有关,如果是正常生理现象,就不能强归类为工伤或者职业病。

要看这个病是否因工作导致

工伤,顾名思义就是与工作相关发生的伤害,比如工作中或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伤害。生病与工作无关,不能算工伤。

这要看你所说的生病是哪种病

如果你的病和职业没有任何关系,则不算工伤或者职业病。

不算工伤,都算工伤,公司工厂别开了

这是病,不是伤。

不属于工伤,看是否属于职业病。

患病不属于工伤。视同工伤的情形是: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occupational injuries),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得看具体情况

看什么病,职业病才能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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