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9-07-30 05:33:43

我租用一商铺花钱转让下来的,现在合同到期房东续签要收取手续费好几千,房租从4200涨到6000.不续签就无条件收回。请哪位大神回复一下怎么处理,感觉我好冤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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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能否成立,取决于双方对价格的协商能否达成一致,不能强行出租或承租。谈不拢,可以放弃继续租赁,这就是市场行为。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其他回答

其收取手续费没有理由,但合同到期,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以收回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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