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0 05:33:16
一般不可以了
应该是不可以的,你干脆辞职
可以休扣除病假的部分
不可以,或者先休年假,再休病假
具体看单位的规定。
朋友你好,按照规定,休年假是公司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公司需要按照实际情况统筹员工假期。但是,有些人在一年之内因为生重病,休了较长的病假,等回去上班工作之后,公司为了让员工弥补工作进度,不同意员工接着休年假。在实际中,只要在下面几种情形中,就不能继续要求休年假了。
1、你属于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你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如果你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对于网友说的这种情况是这样规定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网友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对照自己的情况进行判断。
供参考。
两个假期是分开的,可以休
休病假之后不可以休年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扩展资料
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简单来说,日工资并非完全是员工每天的工资,它是“月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的结果。例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对工资计算基数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你就不会去看看领导吗?促进一下感情,也许就让你休年假了,你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