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转入公积金到杭州后,可贷款额度如何计算的呢?

发布时间:2019-07-30 01:44:12

我是2018年1月开始在杭州交公积金,3月从外地转入9万公积金余额到杭州,现在我想公积金贷款,这个每月的月均余额算上之前转入的9万吗? 我从杭州办事app看到我只能贷款15万(因为杭州这边每月交的额度是500块),支付宝上看到我能贷款50万(算上之前转入的是肯定够的)。 到底怎么算的啊,有点慌了。因为已经提交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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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积金贷款个人可贷额度如何计算

  个人可贷额度=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15倍

  备注:目前我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富阳区倍数定为15倍

  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是指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的平均数,计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合计数/月数。

  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至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职工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元。

  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其他回答

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1、职工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

      2、具体可贷额度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标准、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3、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一致。

      4、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其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

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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