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整改方案怎么写

发布时间:2019-09-01 05:34:26

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整改方案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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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除"思想贫困",做到观念转变、转变、再转变。

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我国国际形象;扶贫是重大政治问题,一定要做精准扶贫的明白人,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上;扶贫是重大工作责任,一定要把"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硬任务担当起来;扶贫是一门大学问,一定要充分认识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繁重性,切实筑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思想基础。

二、消除"作风贫困",做到务实、务实、再务实。对底子最薄、条件最差、难度最大的"硬骨头",需要我们具有"扎硬寨、打硬仗"的作风,才能克难制胜,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三、消除"方法贫困",做到精准精准再精准。 切实做好"五张图"--贫困现状图、脱贫路线图、脱贫计划图、帮扶责任图、政策帮扶一览图。

四、 努力做好"五个面"。

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识别方面,做好"五看法":一看粮,二看房,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有没有病人躺在床,五看有没有读书郎。

驻村帮扶工作方面,抓住"五子"工作法:摸底子、查盘子、结对子、找路子、筹票子。

产业扶贫方面:坚持"四跟四走"、三种帮扶方式。

精准施策方面,实施"六个到户"工作法:帮扶政策落实到户、产业发展实施到户、教育培训培训到人、社会保障兜底到户,人均纯收入核算到户;

精准脱贫退出方面,完善"2233"工作法:两上--贫困情况报上来,扶贫办法跟上来;两下--工作人员沉下去,脱贫标准带下去;三方签字--贫困户、村支两委、工作队长签字;三级会审--村民代表大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五、算好"四笔账"、做到"四个不"。

(一)、算好时间账,不落一个人 。中央提出要在2020年全国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今年10月,第三方考评机构就要进行评估,现在满打满算只有不到5 个月、150天的时间,任务十分繁重,而且越往后减贫成本越高,脱贫难度越大。每个乡镇干部都包保十几的贫困户,今年还有哪些户、哪些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户为什么而贫、怎么样才能脱贫,都要算清楚、搞明白,确保贫困人口一个不落地全面精准脱贫。二是脱贫对策要到户到人。对不同贫困户,要根据不同原因,采取不同脱贫措施,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对症下药、靶向治疗、精准脱贫。三是目标步骤要到户到人。进一步将扶贫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哪个月哪个村哪些户哪些人能够脱贫摘帽,通过什么方式脱贫摘帽,都要做到心中有数、清晰明了。

(二)、算好指标账,不做无用功 。脱贫攻坚的每一项指标都是硬任务,上级都有明确的时限要求和指标控制。我们要对标对表,坚持问题导向,把实事、好事办到老百姓尤其是贫困户的心坎上。 归纳起来,也就常说的"几大工程",即:产业发展工程、就业扶贫工程、易地搬迁扶贫工程、危旧房改造工程、社会保障扶贫工程、健康扶贫工程和教育扶贫工程。在效果上,不仅要实现物质上的脱贫,也要实现精神上的脱贫,帮助扶贫对象把志向立起来,激励他们勤奋持家、就业创业,用发展的办法奔向小康。

(三)、算好政策账,不花冤枉钱。脱贫攻坚是场战役,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钱从哪里来?一是要用政策的钱办好贫困户事,让中央、省市县的各项帮扶政策落实到户。 二是要用市场的钱办农户的事。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发展"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引导贫困户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将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转化为现代农业的产业工人,在减少农民中致富农民。三是要用大家的钱办大家的事。扶贫开展事业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鼓励、引导乡贤、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和社会精英分子,慷慨解囊,积极捐助,参与到精准扶贫的工作中来。通过大家的群策群力,推动扶贫脱贫。

(四)、算好作风账,不忘公仆心 。我们把脱贫攻坚成效作为检验我们作风活动成效的重要砝码,要把脱贫攻坚作为改进作为、体现作为的重要战场,在工作做到"三要三抓",即:一是要事必躬亲抓深入。贫困群众要脱贫,党员干部先脱皮。满打满算只有半年时间,唯有扑下身子,甩开膀子,撸起袖子,到贫户中去,到脱贫一线去,做到工作在扶贫一线落实、办法在扶贫一线产生、问题在扶贫一线解决、成效在扶贫一线体现。二是要事无巨细抓具体。镇村要亲自抓,主要领导要像给小学生批改作业那样审核每户贫困户的帮扶计划,要像做自己家里的事那样抓好帮扶计划、脱贫工作的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按照标准,注重规范,及时高效。"第一书记"要真正体现"第一"的作用、"第一"的价值,不能把自己当外人,沉下心,干下去。各村的书记主任,要当好当家人、领路人、贴心人,时时关注贫困户,事事帮助贫困户。三要事必问责抓效率。扶贫办要加强督查,建立台账,及时通报。要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督查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干部任用"三挂钩",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扶贫工作组、村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扶贫责任落实不力、扶贫效果不符合要求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整改方案

一、监测评估范围和任务

在70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开展监测评估。主要是各地上报的2016年出列的贫困村和脱贫的贫困人口。

二、监测评估的内容

以脱贫成效真实性为重点,对各县(市、区)上报的2016年度贫困村出列和贫困户脱贫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根据现场调查数据资料进行监测评估。具体内容包括:到村到户帮扶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到村到户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帮扶责任落实情况,贫困村产业发展及集体经济收入情况,贫困人口识别情况,贫困户帮扶措施及落实情况,贫困户收支及“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群众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等。

三、监测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一)监测评估程序

1.省扶贫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共同确定监测评估单位,建立专家库,分解监测评估任务;

2.监测评估单位确定监测评估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落实监测评估人员(教师比例不低于10%);

3.省扶贫办对各县(市、区)扶贫办进行监测评估培训后,由各县(市、区)采集《脱贫攻坚县级年末核查表》、《脱贫攻坚贫困村出列年末核查表》、《脱贫攻坚脱贫户年末核查表》、《安徽省脱贫户人均纯收入调查表》的相关信息,并录入省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信息系统;

4.省级组织开展监测评估专家库的高校教师培训;

5.各高校组织开展监测评估人员培训;

6.各高校组织评估人员开展实地调查核实;

7.省扶贫办组织专家集中进行评估,监测评估单位撰写监测评估报告并将监测评估报告提交给省扶贫办。

(二)监测评估方法

监测评估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县、村两级脱贫攻坚相关资料,进村入户走访调查核实,按照统一标准在监测评估信息系统中进行数据分析等方法进行。

1.对脱贫户主要采取入户走访调查、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监测评估人员2人为1组,在当地1名村组干部的陪同下,对各县(市、区)上报的2016年脱贫户开展入户走访和实地查看。监测评估小组依据“脱贫攻坚脱贫户年末核查表”逐一核实,详细了解脱贫户的家庭基本信息、主要致贫原因、识别情况、帮扶责任人帮扶情况、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家庭收支和脱贫成效等。

2.贫困村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监测评估人员(老师和学生各一名)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查阅资料,对照“脱贫攻坚贫困村出列年末核查表”,全面了解贫困村的基本情况、帮扶责任落实情况、2014年—2016年到村到户扶贫项目资金和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脱贫成效等方面的资料;对村级项目实施和产业发展等情况进行实地查看。

3.县级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监测评估人员(高校专家3名)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查阅资料,对照“脱贫攻坚县级年末核查表”,核实县级出台的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签订责任书及责任落实情况、项目清单和补助标准、2016年县级审批的到村到户扶贫项目、本年度脱贫攻坚投入资金安排总量、实际拨付数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拨付以及账面资金结转结余情况、到户“两免”扶贫小额信贷进展情况等方面的资料。

4.评估专家客观、公正地分析获取的资料和数据,按照统一标准对各县(市、区)年度脱贫情况进行监测评估。

四、监测评估单位和人员组织

省教育厅、省扶贫办根据各高校的师生规模和各县(市、区)评估任务,按照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确定每所高校监测评估的县(市、区)名单及工作任务。各高校根据承担的监测评估任务,确定监测评估人员。

监测评估工作由省属27所本科院校具体实施。按照山区县(区)每人每天调查不少于3户、半山区县(市、区)每人每天调查不少于4户、其他县(市、区)每人每天调查不少于6户、每人每天调查1个贫困村的要求,各高校实地调查核实时间不得超过5天。27所高校共需组织监测评估人员19260人(含1%的机动人员)。

五、监测评估人员培训

(一)实行分级培训。

省扶贫办会同省教育厅对纳入脱贫攻坚监测评估专家库的高校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各高校根据省级培训内容和省扶贫办编写的培训资料,自行制定培训方案,开展校内集中培训,并对参训人员进行测试和成绩汇总(包括参加测试人员数、平均成绩得分)。不参加测试和测试不及格的人员不得参加监测评估。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我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基本情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贫困户识别和退出的程序及条件、监测评估的方法和技巧、调查表的指标解释以及对监测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各高校培训要增加有关制度要求、工作纪律、监测评估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六、监测评估时间安排

1.确定监测评估单位和人员。2016年12月6日前,确定监测评估单位,分解监测评估任务;12月8日前,各监测评估单位按照监测评估任务确定监测评估人员。

2.组建专家库。2016年12月10日前,根据各监测评估单位上报情况组建专家库。

3.信息采集和录入。各县(市、区)于2016年12月15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并录入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信息系统;

4.开展人员培训。2016年12月15日前完成省级集中培训,12月20日前各监测评估单位完成校内培训和测试。

5.开展实地调查核实。各监测评估单位于2016年12月23日—30日开展实地调查核实,具体时间由各监测评估单位自行安排,但包括往返时间在内不超过7天。

6.集中进行专家评估。2016年12月29日—31日,评估专家集中对调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贫困村出列和贫困人口脱贫监测评估汇总表、分县监测评估报告提交给省扶贫办。

七、监测评估结果运用

1.省扶贫办综合分析监测评估单位提供的分县评估报告和脱贫攻坚监测评估信息系统内的相关数据,形成全省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总报告,经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研究后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

2.监测评估结果及获取的相关数据作为脱贫攻坚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省扶贫办根据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县(市、区)逐村逐户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

八、职责分工

1.省扶贫办负责提供2016年出列贫困村和脱贫户名单,制定“脱贫攻坚县级年末核查表”、“脱贫攻坚贫困村出列年末核查表”、“脱贫攻坚脱贫户年末核查表”和“安徽省脱贫户人均纯收入调查表”,制作“安徽省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工作证”,测算并分解监测评估任务,编写培训资料和试卷,撰写监测评估总报告、组织专家评估等事项,并会同省教育厅、各高校做好监测评估人员培训工作。

2.省教育厅负责建立监测评估高校名录,组建监测评估专家库,确定参与监测评估的高校及其监测评估的县(市、区),并将监测评估工作情况纳入高校考核内容。

3.省财政厅负责落实、拨付和监管监测评估经费。根据监测评估工作需要,保障监测评估工作经费落实到各高校。

4.团省委负责指导高校团组织和学生组织发动高校学生参与监测评估工作,发挥团干部和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

5.省审计厅、省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等部门参与实施方案的制定,配合、支持监测评估工作开展。

6.各高校负责确定监测评估人员、监测评估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带队教师、人员分组,制定监测评估操作指南,独立、公正地开展实地调查和核查,组织监测评估人员将调查核实情况录入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信息系统,统计分析采集的文件资料、相关数据和调查核实情况,认真负责撰写监测评估报告;保障监测评估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

7.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填报相关表格,并录入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信息系统;为监测评估人员提供纸质表格;保障监测评估人员县域内交通;做好监测评估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并提供监测评估工作相关便利条件。

8.在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16个监测评估督查组,分别赴16个市进行现场督查。

九、有关要求

1.监测评估单位与被监测评估县(市、区)要加强联系沟通,共同安排相关事宜。12月20日前,被监测评估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统筹解决好监测评估人员的食宿、交通和安全问题,各监测评估单位要派人到实地与被监测评估县(市、区)进行对接,确保监测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2.监测评估单位必须独立完成监测评估任务,并对监测评估结果及分县(市、区)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3.监测评估单位和监测评估人员不得泄露在监测评估过程中获得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评估现场照片、监测评估报告内容等,不得公开发布监测评估结果。未经同意,监测评估单位和监测评估人员不得就监测评估事项接受媒体采访。

4.监测评估人员统一佩戴“安徽省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工作证”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5.严格监测评估工作纪律。所有参加监测评估人员不得对外提供、泄露评估资料,不得篡改监测评估资料和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将其用于评估以外的事项,不得接受监测评估对象提供的宴请、土特产品以及影响监测评估结果真实性、公正性的其它事项。监测评估期间,一律不得私自外出就餐,一律不得饮酒。

6.各高校负责人和带队教师要切实加强对监测评估人员的管理,加强思想教育和工作纪律教育,树立监测评估人员的良好形象。

7.各县(市、区)、乡(镇)、村要积极配合和支持监测评估人员开展进村入户调查,做好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不得干预、阻挠监测评估人员独立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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