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1 13:41:11
现在我想批房子,以前的自留地都建房了,现在就剩下我家的一块自留地,被村长霸占批给别人做宅基地,现在村长不承认是我家的自留地了,以前划分土地的俩人,一个去世了,一个是村长的二哥,现在村长跟他二哥合起来说地不属于我家,我应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经过确权登记,自留地就会被收回归村集体了。
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前划给农户耕种的自留地(含自留山),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并入承包地的要一并计算承包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来未列入承包地的,按实有地块数量、面积、边界、位置登记,征求多数村民意见,可以纳入这次承包土地一并确权,但必须在表册、台帐和经营权证书上注明“自留地”。
一般来说,农村自留地是不能建房的。
虽然说农村自留地和宅基地都是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但是二者是有区别的。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而农村自留地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是让农民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农副产品、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的。
农村自留地是的用途是用于农业生产活动的土地,而建房的土地是属于建设用地性质的土地,二者从性质上就是不一样的,如果自己在自留地上建房,等于是农户私自改变了土地性质,是违法建筑,是会被拆除的。当然了,农村自留地想建房也不是不可以,必须得经过村委会同意并经国土管理部门批准,有相关的许可证件才可以在自留地上建房。
估计没纸质的文件材料证明,没办法。这种方式只能怼死他们,谁搞就弄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