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一批,原材料价款为50000元,加工费用为 3000元,增值税为510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300元,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晶,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

发布时间:2019-08-25 18:34:56

A.50000

B.53000

C.53510

D.5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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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答案解析:[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晶的,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能计入存货的成本,因此,该项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的入账价值=50000+3000=5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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