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注册地均于境内江南某市。20×7年3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入原材料一批,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 200万元,增值税额为204万元,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一

发布时间:2019-08-25 18:34:47

A.796

B.1 000

C.1 200

D.1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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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答案解析:[解析]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则换人资产的入账价值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乙公司以其销售的原材料换入甲公司的一块土地使用权,应按换出原材料的公允价值1 200万元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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