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订三年了,对方拒不执行支付欠款,还可以诉讼吗

发布时间:2019-08-04 01:13:26

离婚协议签订三年了,对方拒不执行支付欠款,还可以诉讼吗

推荐回答

如果是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签订的离婚协议,并已存档,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案件,该离婚协议书对双方依法产生法律效力。可以持此离婚协议复印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如果是双方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则需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认。

其他回答

不管几年,只要没有按协议照办的,就只能法院起诉解决问题了。

可以起诉的,离婚协议是在民政局签订的,要通过法院诉讼才能执行。在法院签订的,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签订之后如果登记离婚,对方不履行相应义务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完全有权力到法院提起诉讼的。

可以提请强制执行,并提起诉讼,

可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

可以到法院起诉。。

既然不执行协议是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对方

这个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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