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2 17:12:31
我和我老公15年底结婚的,中间他出轨三次,吸毒被抓两次,现在又出轨了。目前他想离婚,和那小三结婚,我们现在住的房子快要拆了,是自建房户主是公公,如果离婚,我户口不迁出,以后还有的分吗?
拆迁补偿和出轨没关系,拆迁补偿对象是产权人。既然产权人是您的公公,对于城市房屋,除了公婆之外,其他人没有补偿。对于集体土地拆迁,户口没有迁出,看是否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单纯数人头的话应当有安置费。
根据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被拆迁人为房屋的所有人,拆迁补偿的原则是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因为使用人即承租人相对房屋出租人而言,是以支付租金而得到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权。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而房屋的收益、处分权利仍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因此,新《条例》将租赁房屋的补偿主体确定为房屋所有权人。但房屋拆迁同时也会给承租人带来一定的损失和不便,因此,要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
拆迁补偿的对象,是指在拆迁中因房屋拆迁而使房屋利益受到损失需要进行补偿的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注意,拆迁人对被拆迁的违章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的形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拆迁商品房的补偿包括未到期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两部分;拆迁政策房由于土地使用权是划拨性质,因此只补偿房屋所有权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离婚时把房产处理好
看房产证是谁的,如果是你公公的那你俩都没份额,如果是你们婚后取得的,那属于共同财产,你俩即便离婚你也能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