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协商房屋过户给女方,已办理完毕。现男方要求要补偿款,女方答应。请问补偿款进行公证?需啥材料?

发布时间:2019-08-02 17:13:25

离婚时没把补偿款写进去。为公平起见,女方愿意作一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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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不动产已经过户,女方同意给予男方适当的补偿款,继续自行协商即可。如果对价款有争议,只有通过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了。能够友好协商是推荐选择,协商的结果是给付现金,无需公证。如果双方担心再生变故,也可以对给付补偿金的协议进行公证。不公正,协议同样有法律效力。

如果公证,属于民事协议公证。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100-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公证机关一般均以合同的书面形式为基础,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过公证的合同具有最可靠的证据力,当事人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

如果懒得去当地的公证处询问,可以来这里:

在业务咨询那里点击(抱歉,忘记换个箭头颜色了),可以进行咨询。最好去一趟公证处,可以问的很清楚,一次办妥。

先自己起草一份给付补偿金的协议吧,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给付补偿金的原因;

2、给付补偿金的方式;

3、给付补偿金的时间;

4、给付补偿金的额度;

5、违约责任。

其他回答

其实这个只能是大概,可以让评估方看看房价,双方协商多少都行

重新拟定补偿协议,然后去公证。

将相关材料搜集完整后,双方去当地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去办理即可。

去有资质的公证处公证一下吧

双方一起去公证处办理,所需材料可以咨询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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