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迁,拆迁办断水断电断煤气,老百姓告到法院后,法院说没和房征收部门签协议法院不审理

发布时间:2019-07-29 16:35:00

对拆迁,拆迁办断水断电断煤气,老百姓告到法院后,法院说没和房征收部门签协议法院不审理

推荐回答

首先,从法律性质上讲,拆迁方所采取的断水、断电、断路等方式是违法的,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确定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即拆迁方只有在满足了给予被拆迁方合理补偿的基本条件下,才能要求被拆人按照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拆迁期限内搬迁,即使被拆迁人依然没有搬离,拆迁方也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还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拆迁方并未落实国务院590号令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二十七条规定的“先补偿、后强拆”的基本原则,因而此时拆迁方本身就存在着相当严重程度的违法行为,作为被拆迁方的一方,应该积极针对拆迁方存在的违法点积极展开应对,针对该违法行为,被拆迁方可以选择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与征收补偿条例》三十一条明确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有些农村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人所遭遇的断水、断电、断气等非法行为时同样可以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这是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尚未修改时,对于集体土地的房屋征收、拆迁等需要做到有法可依,因此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其他回答

断水断电不合法。

法院收案有特殊规定,不受理是有依据的

我认为这是属于自己得到削不了自己的把的,这是属于政府行为的。。。。。。。。

这种情况法院应该受理。

拆迁办只是临时机构真没法告

我们的法制的确有待提高

主要问题必须证据确凿靠猜测行不通的建议向纪委监委举报另一种方法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

关键是证据,告状必须有证据,否则靠猜测不行,求助媒体吧。

你们应该向上级政府部门  纪检委投诉   向媒体曝光  法院确实无法受理

很正常啊,拆迁办和法院都是政府的,难道还是左右手互搏不成。另外你不同意拆迁只是维护个人利益,请不要拿社会不公平说事,赔偿你的钱也不是国家自己的,而是我们纳税人的缴纳的,你的要求满足了但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岂不是更不公平。我支持你为利益而战,但不支持你拿广大人民说事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