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29 16:34:59
某人至17年至今已拖欠工程款3.5万元(只有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多次催讨未还.18年11月份,又为某人做展厅铁件骨架,已安装完工,同月底已拆除(展厅都只使用三到五天就拆除).而后某人说客户不认同铁件封板的质量,要求重新返工加工.于是本人又费大量人力物力亏本按某人的要求重新制作,再一次安装.期待客户确认完.连之前欠的3.5万元一并结算清楚.事与愿违,没人性的某人竟说工程质量不过关,要求赔偿他的损失.请问,本人属于小包工头类型,利润极低,没有与某人签订合同,本人的铁件制作在使用过一次,在二次返工时也已发样本让客户确认过.本人的制作工艺没有多大过错.某人就是想不还之前的3.5欠款,就耍无赖,拿这单搞事,说铁件的问题,还不要脸的要求本人赔偿什么损失.请问,这种情况下本人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走司法程序处理。
您好:
各是各的。
看来考虑起诉之。
各说各的理,还是向法院起诉吧
这是两码事,要一码一码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