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的地质灾害频发,是人类长年累月过度开发而诱发的吗?

发布时间:2019-08-01 09:50:40

恶劣的地质灾害频发,是人类长年累月过度开发而诱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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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的地质灾害频发,与人类长年累月过度开发而诱发有关,除此之外的因素还有:

①人类对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过度开发,增加了自然灾害发生机率

②沿海人口稠密地区经济发展快,气象灾害对这类地区造成的危害程度也因此增大

③人类向环境排放的废弃物增多,诱发了自然灾害的发生

④人类大规模的工程活动,有时会诱发地质灾害

其他回答

自然因素加上人类活动共同诱发,其中人为因素占了主导作用,不合乎自然规律的人类活动必然导致恶劣的地质灾害,遭到大自然的报复,所以要树立绿色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地质灾害部分是自然形成,部分是人类活动造成。

地质灾害,地质学专业术语,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地质灾害都是在一定的动力诱发(破坏)下发生的。诱发动力有的是天然的,有的是人为的。据此,地质灾害也可按动力成因概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两大类。自然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规模和频度,受自然地质条件控制,不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转移;人为地质灾害受人类工程开发活动制约,常随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增多。

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有:

1、采掘矿产资源不规范,预留矿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体开裂,继而发生滑坡。

2、开挖边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设中,形成人工高陡边坡,造成滑坡。

3、山区水库与渠道渗漏,增加了浸润和软化作用导致滑坡泥石流发生。

4、其它破坏土质环境的活动如采石放炮,堆填加载、乱砍乱伐,也是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致灾作用。

地球也是有生命的,排开人类的因素,也有自身的原因

有人为的因素,不是主因。

一个是过度开发,一个是环境污染

人为方面的因素一定存在

绝对有这方面的原因,可能还是占主要的原因,但也有其他方面的原因

这个问题回答不好说原因方面很多

有一定的关联

人类在开发地球或说在地球上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时,一定要有天人合一的思想,尊重自然,自然就会爱护人类。如河道阻塞就会洪水漫堤、三峡造成云贵川地震频发等。

不是的,没有必然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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