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协议离婚将与父母共同共有的房屋,未征得父母同意,协议归属女方所有,

发布时间:2019-09-02 22:46:58

父母亲与儿子共同出资以按揭贷款形式购买房屋,儿子夫妇离婚,把房屋约定归属女方,引起归官司纠纷,请问这一段离婚协议条款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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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房子写的谁的名字,儿子在离婚协议中,只能约定处理属于自己名下的财产份额,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和儿子共同出资,但是写的是儿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会法律会默认父母出资为无偿赠与儿子,那么就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子就有权处理,协议离婚后归属女方就是有效的。如果房产注明了父母和儿子的名字或者所有比例,那么儿子只有权处理自己名下的份额。

最重要的问题是 那个房产 在谁的名下???

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离婚协议条款肯定无效

如果父母在儿子婚后出资帮儿子夫妇购房属于赠予行为,协议是有效的。具体要看购房时是怎么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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