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3 11:06:04
是否合法,要看当地是否对自然灾害天气的工作出勤有规定,比如广东:
广东省《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除必需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该条例未明确停工期间的工资支付。据此,补班是不违法的。
针对2016年8月登陆我省的台风“妮妲”,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8月1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台风“妮妲”防御工作的紧急动员令》,当中第二点明确“受台风直接影响的地区,要按照Ⅰ级响应的要求,采取停工、停业、停市、停课、停运措施,除确保足够的防灾救灾力量和应急值守人员外,不涉及国计民生和城市运行的企业事业单位可安排放假或换休一天” 。动员令明确企事业单位可以安排放假,也可以换休。
个人理解,台风属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下理应免责,即应免除劳动者当天的劳动义务。
特殊情况,为保障员工安全,遇台风报警调休一天,公司做法合情合理合法。
这个没有规定
合理合法可以解释通,如果认真的话,工作干不完自己也要被迫加班还没有加班费。
这是不可抗力的意外事件,冲减下月休息时间是不合规的。
要看台风的影响程度。
是不合法的,台风报警休息是法定休息。
应该是符合法规的。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对放假时间调整,只要不减少或者不在法定假期,这样做事不违法的
这样做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