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一个老大爷做志愿者引导人们过马路,有闯红灯不服从管理的他都会向对方鞠躬九十度,而且一做就是半年,但是仍然有一些老年人我行我素。对此你怎么看?(河北2015年5月24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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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个人行为让人感动、敬畏,体现了我们这个社会中那些有良知、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正在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作出巨大的努力,值得每个人学习。我们也应该给大爷的这种行为点赞,更要大力宣传,树立榜样,让更多的人加入其中。闯红灯作为一种普遍的不文明现象,仅靠老人自己的力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不仅题目中的老年人出行期间我行我素,我们的青少年、中年人也如此。中国式过马路成为社会的一种普遍问题。一是群众缺乏交通规则意识,折射出国人规则意识的缺失。他们对闯红灯之类的违法行为,及其对个人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没有深刻认识,抱着侥幸心态。明知闯红灯可能会带来恶果,但日积月累形成“陋习”。另外,从众心理会让人觉得,别人都闯,自己为什么不闯,法不责众,随大流吧,进而导致中国式过马路的出现。二是交通执法部门监管乏力。在监管的过程中,由于人员问题,很难对所有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中国式过马路,违规成本较低。目前很多地区,同机动车违规成本相比,行人出行违规,执法成本高,技术上困难也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违章的处罚上限是50元,这是目前法律明确规定的最高处罚。三是交通管理的人本意识不强。缺少对行人交通权利的关怀,天桥、斑马线等设置不合理,没有充分考虑行人的通行便利。早在多年前,同济大学就对上海和杭州两地进行了“信号控制交叉口行人过街等待时间研究”。结果表明:红灯等待时间是影响行人行为的最敏感因素之一,当等待时间超过行人可忍受时间时,行人违章率会显著上升。想要从根本上杜绝闯红灯现象,我认为仅仅依靠题目中老人的个人行为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多策并举,从完善管理和提升意识两条主线人手。第一,健全相关法律制度,这样才会有令人赞叹的马路文明和令人信服的法制观念。从交规调整人手,出台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形成震慑。在这样的状况下,我们不妨参考萁他国家的有益做法。比如新加坡和欧洲国家的处罚力度就比较大,新加坡法律规定,行人闯红灯最重可以判半年到1年的监禁。第二,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及处罚。在繁忙路口多分派交通协警,或鼓励像题目中老人一样的志愿者加入公共文明引导员队伍,来规范行人过马路的行为;同时利用摄像头等监控设备拍摄违法行人或车辆,将拍摄视频在公共电子屏幕播放,让违法人员丢不起人、出不了门。第三,提高交通管理的人性化程度。政府和有关部门有责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规划,建设过街天桥,为公众规则意识的重塑创造良好的硬件条件。根据路口人流及车流量的大小,科学合理地规划红绿灯时间设置,让行人有足够时间穿越马路;或在城市主干道实行绿波带模式,避免车辆的拥堵。第四,加大文明交通宣传力度。加大宣传文明交通的力度,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法规和文明观念深入人心,在牢1I会各处增加有效的提醒。一是在红灯人行道口增添“语音提示”,既做到提示行人,又做到警告行人。二是增加更多公益性广告路牌,在路口写一些暗示性话语,提醒公众违规可耻而且危险。三是印发文明出行的宣传广告和陶册,增强民众的文明出行意识,在群众中形成自我约束的长期效应。经常走进校园,开展“小手拉大手”教育活动,但覆盖面仍不够广,我们希望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