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理赔:市区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

也许您还不知道,从一个多月前,凡早晚高峰期间,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及高新区交警大队管辖的部分重点道路、路段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只要符合快速处理理赔标准要求,您完全不需再等待保险查勘员临场勘察,而可以直接到快速处理理赔中心进行处理。昨日采访中,相关人士也提醒市民,为了您和他人的方便,如果在市区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能走快速理赔,就走快速理赔。

交警进一步解释,为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相关部门经多次勘察、分析、研判,最终确定了中山路、人民路、长江路、黄河路、高尔基路、胜利路、疏港路、西部通道、东快路、西安路、五一路、西南路共12条路街,作为无需保险查勘现场的快速处置范围。为了更好地实现快速理赔,快速处理分中心都扩大了受案范围,推行“勘处分开”模式。堪处分开“施行1个多月来,各快处分中心案件受理3000多件,增幅达30%。对于提高轻微事故处理时效、及时疏导交通起到了一定作用。目前,各快速处理理赔中心受案车损标准已经由单车车损1万元提高至3万元,在国内同等城市处于领先水平,从而使90%以上的车损事故,具备了快速处理条件。

凡交通高峰期(早6时30分至8时30分,晚4时30分至6时30分),在上述12条路街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都可以直接报警,而交警指调室会通过路口视频监控设备固定证据,电话引导驾驶人撤除现场。如果事故地点没有视频监控覆盖,交警指调室就会指令附近执勤民警以最快的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固定证据,填写现场证据固定单,送达给驾驶人,引导司机快速撤离,快速恢复交通,并就近选择快速理赔分中心进行处理。交警部门鼓励市民多走快速理赔的途径,因此,只要在上述12条路街发生轻微交通事故,驾驶人不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都会按下限处罚或予以警告处罚,但发生在其他路街的轻微交通事故仍然按照原规定办理。为缓解高峰期交通拥堵,交警部门已经在快速处理中心周边增设指路标牌,对轻微交通事故应撤不撤造成道路拥堵,保险公司现场查勘车辆违法停放等行为,持续组织专项整治,依法处罚。我市也将在记满12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课中,增设事故自行快速处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