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上市认定标准最新消息:上交所加大监管力度

  近日,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重组上市认定标准将更加严格。据了解,上交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一些公司的重组方案对于重组完成后死机控制人变更等披露不够明确,这在市场上引发了较大的争议,对此,上交所将从严把握重组上市的认定标准。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一些公司的重组方案,对于重组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等,披露不够明确,引起市场较大争议。对此,上交所表示,在遵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将继续从严把握重组上市的认定标准。

  上交所表示,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披露中,有的公司新进股东自愿大比例放弃表决权;有的公司通过投资人“突击入股”标的资产,降低标的资产原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还有的公司在保证标的资产控制权的前提下,仅购买标的资产部分股权。这些方案披露后,引发市场广泛关注,普遍质疑其有意规避重组上市认定标准。

  对此,上交所一方面直指问题,对这些市场高度关注的个案进行多次问询,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重组完成后控制权是否实际发生变化、是否形成管理层控制;另一方面,要求相关公司和重组方按规定召开媒体说明会,现场回复媒体质疑。经过监管问询,一些公司主动终止了原重组方案。

  8月以来,上交所加大了对公司章程增设反收购条款的监管问询力度。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拟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带有反收购性质的条款。这些条款,有的增加了收购方额外的信息披露义务,有的增加了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比例要求,有的提高了召集股东大会和提出议案的持股门槛,还有的设置了董事和高管人员数倍于目前薪酬的离职补偿。总体来看,增加的反收购条款多存在不当限制股东权利、不当保护现任管理层利益等嫌疑,引起市场的广泛讨论。

  对此,上交所从信息披露的角度,及时发出问询函,督促公司补充披露设置相关条款的原因和目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损害了中小股东利益等关键信息,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证监局。经过监管问询和证监局的约谈,一些公司已经取消了明显不当的反收购条款。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要求举牌方针对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关于后续安排的模糊性表述,进行补充披露。据介绍,举牌方股东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有严格的内容和格式披露要求,其中关于举牌方对公司资产、业务等的未来规划,投资者较为关注,影响市场预期和投资决策。但实践中发现,有举牌方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对于未来是否会改变或调整公司主营业务、是否会筹划针对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和业务的重大事项等关键信息,使用“不排除”、“暂无”等模糊性表述,引发市场猜测,也可能引起股价波动。

  对此,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于第一时间发出监管问询函,要求举牌方严格按照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明确披露未来的具体安排。对于无法及时补充披露的,要求相关公司申请股票停牌。

  需要说明的是,在公司无法及时回复监管问询时采取停牌措施,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投资者在不确定的信息环境下作出决策,保障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投资者被不确定的信息所误导。这是交易所信息披露监管中的常规做法,与股价走势并无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