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具有独特的理财优势

作为金融业四大支柱之一的信托业,与银行、保险、证券相比,与个人单独理财相比,在个人理财方面有着其独特的优势: 当前我国对银行、保险、证券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三者之间有着严格的政策约束。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喜好和特性,度身定做非标准产品,通过专家理财最大限度地满足委托人的要求。信托财产把委托人、受托人和预期年化收益人的权力和义务、责任和风险进行了严格分离。

第一,当前我国对银行、保险、证券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三者之间有着严格的政策约束。而信托投资的经营范围却较为广泛,可以涉足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是目前惟一准许同时在证券市场和实业领域投资的金融机构,投资领域的多元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第二,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喜好和特性,度身定做非标准产品,通过专家理财最大限度地满足委托人的要求。这种投资方式和产品的灵活性是券商和基金公司所缺乏的,也是目前所无法提供的。      

第三,信托财产把委托人、受托人和预期年化收益人的权力和义务、责任和风险进行了严格分离。信托契约一经签订,就把预期年化收益权分离给预期年化收益人,而把运用、处分、管理权分离给了受托人。信托契约对信托财产的运用、管理、处分有着严格的现定,委托人只能按照契约圈定的范围和方式进行运作。这种机制固定了当事人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了信托财产沿着特定的目的持续稳定经营,与公司制相比,是一种更为科学的制度安排。  

第四,与个人单独理财相比,专家理财,省时省心,风险低预期年化收益高。通过信托集中起来的个人资金,由专业人才进行操作,他们可以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技能进行组合投资,从而避免个人投资的盲目性,以达到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预期年化收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