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重病、大病,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公积金使用,提取所需要的材料包括五个方面:疾病诊断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与病患的关系证明、家庭困难证明以及费用证明等。整理。详细如下所示:
1.经二级以上医院门诊办公室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和《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患重大疾病证明》;
2.提取申请人与患病者之间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3.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相关证明;
4.提取申请人身份证明;
5.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