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离过三次婚了。第一个原配是高中校友,因性格不合而离婚。离婚后一个孩子归我。第二次婚姻,女方是单位的同事。当时我的孩子当兵去了,她的孩子正在上高二。一起生活过程中,主要得经济支出都是我出的。他的孩子高中、医科大学五年大部分是费用都是我出的。大学毕业后学习成绩不好不能到医疗机构工作,在家待业一年。我通过同学关系给他安排的二学历,读了两年二学历以后分到了大型央企工作。
因性格不合而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