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起诉抖音侵权,索赔500万元,海淀法院受理

5月12日,北京市海淀法院网发布案件快报,快手诉抖音侵权,索赔500万。众所周知,快手是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产品,最初是一款用来制作、分享GIF图片的手机应用,后来转型为短视频社区。而抖音是一款音乐创意短视频社交软件,由今日头条孵化。快手和抖音都是短视频软件。

快手为何会起诉抖音?

因快手认为在第三方APP中搜索“快手”二字,置顶搜索结果为“抖音短视频”,快手开发及运营主体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将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500万元。

快手公司称,快手公司是知名短视频移动应用软件“快手”的开发及运营主体,从商标权人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获得了“快手”商标的独占使用权。经多年运营,“快手”移动应用已经成为国内最著名的短视频移动应用平台之一,拥有极高的用户量及知名度,涉案商标在相应领域内也取得了极高的知名度。

快手公司发现在第三方应用商店“360手机助手”内输入“快手”二字,出现的搜索结果第一条并非“快手”产品,置顶搜索结果竟然为“抖音短视频”APP,并且在应用程序名称右侧显示“推广”标识。

快手公司认为,抖音公司将“快手”设置为付费关键词的行为,利用了其在春节期间斥巨资推广运营产品的契机,以及“快手”商标知名度,对自身产品进行推广宣传,且因双方产品功能高度相似,使得快手公司提供的产品与其注册商标之间的特定联系被削弱,从而实际上损害了快手公司获得的商标专用权,所以构成了商标侵权。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