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年金保险

一、什么是年金保险?

谓年金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条件,按照约定分期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人寿保险。年金保险主要是预防被保险人因可能丧失收入来源或耗尽积蓄而进行的经济储备。可以按年、半年、季度、每月给付保险金。目前针对个人的主要有:养老年金保险和教育年金保险两类。

二、年金保险有哪些种类?

按缴费方法不同

分为趸缴年金与分期缴费年金,趸缴年金又称为一次缴清保费年金,投保人一次性地缴清全部保险费,然后从约定的年金给付开始日起,受领人按期领取年金。缴费年金的投保人,在保险金给付开始日之前分期缴纳保险费,在约定的年金给付开始日起按期由受领人领取年金。

按年金给付开始时间不同

分为即期年金和延期年金 即期年金是指,在投保人缴纳所有保费且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后,保险人立即按期给付保险年金的年金保险。通常即期年金采用趸缴方式缴纳保费,因此,趸缴即现年金是即期年金的主要形式。 延期年金是指,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后且被保险人到达一定年龄或经过一定时期后,保险人在被保险人仍然生存的条件下开始给付年金的年金保险。

按被保险人不同

分为个人年金、联合及生存者年金、和联合年金 个人年金又称为单生年金,被保险人为独立的一人,是以个人生存为给付条件的年金。 联合及生存者年金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中,在约定的给付开始日,至少有一个生存即给付年金,直至最后一个生存者死亡为止的年金。因此,该年金又称为联合及最后生存者年金。但通常此种年金的给付规定,若一人死亡则年金按约定比例减少金额。此种年金的投保人多为夫妻。 联合年金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中,只要其中一个死亡则保险金给付即终止的年金,它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同时生存为给付条件。

按给付期限不同

分为定现年金、终身年金和最低保证年金 定期年金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有约定的保险年金给付期限的年金。一种定期年金是确定年金,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无论被保险人是否生存,保险人的年金给付直至保险年金给付期限结束;一种是定期生存年金,在约定给付期限内,只要被保险人生存就给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死亡。 终身年金是指,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终止给付保险年金的时间。也就是,只要被保险人生存,被保险人将一直领取年金。对于长寿的被保险人,该险种最为有利,但一旦被保险人死亡,给付即终止。 最低保证年金,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过早死亡而丧失领取年金的权利而产生的防范形式年金。它具有两种给付方式:一种是按给付年度数来保证被保险人及其受益人利益,该种最低保证年金形式确定了给付的最少年数,若在规定期内被保险人死亡,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将继续领取年金到期限结束;另一种是按给付的回返来保证被保险人及其受益人的利益,该种最低保证年金形式确定有给付的最少回返金额,当被保险人领取的年金总额低于最低保证金额时,保险人以现金方式自动分期退还其差额。第一种方式为确定给付年金,第二种方式为退还年金。

按保险年金给付额是否变动

分为定额年金与变额年金定额年金的保险年金给付额是固定的,不因为市场通货膨胀的存在而变化。因此,定额年金与银行储蓄性质相类似。变额年金属于创新型寿险产品,通常变额年金也具有投资分立账户,变额年金的保险年金给付额,随投资分立账户的资产预期年化收益变化而不同。通过投资,此类年金保险有效地解决了通货膨胀对年金领取者生活状况的不利影响。变额年金因与投资预期年化收益相连接而具有投资性质。

个人养老保险

这是一种主要的个人年金保险产品。年金受领人在年轻时参加保险,按月缴纳保险费至退休日止。从达到退休年龄次日开始领取年金,直至死亡。年金受领者可以选择一次性总付或分期给付年金。如果年金受领者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前死亡,保险公司会退还积累的保险费(计息或不计息)或者现金价值,根据金额较大的计算而定。在积累期内,年金受领者可以终止保险合同,领取退保金。一般说来,保险公司对个人养老金保险可能会有如下承诺:

1、被保险人从约定养老年龄(比如50周岁或者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可按月领也可按年领,或一次性领取。对于按年领或按月领者,养老金保证一定年限(比如10年)给付,如果在这一年限内死亡,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养老金至年限期满。

2、如果养老金领取一定年限后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每年给付按一定比例递增的养老金,一直给付,直至死亡。

3、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病死亡,保险公司给付死亡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定期年金保险

这是一种投保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保险费,被保险人生存至一定时期后,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期领取年金,直至合同规定期满时止的年金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期内死亡,则自被保险人死亡时终止给付年金。子女教育金保险就属于定期年金保险。父母作为投保人,在子女幼小时,为其投保子女教育金保险,等子女满18岁开始,从保险公司领取教育金作为读大学的费用,直至大学毕业。

联合年金保险

这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给付年金条件的保险。它主要有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保险以及联合生存年金保险两种类型。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是指同一保单中的二人或二人以上,只要还有一人生存就继续给付年金,直至全部被保险人死亡后才停止。它非常适用于一对夫妇和有一个永久残疾子女的家庭购买。由于以上特点,这一保险产品比起相同年龄和金额的单人年金需要缴付更多保险费。联合生存年金保险则是只要其中一个被保险人死亡,就停止给付年金,或者将随之减少一定的比例。

变额年金保险

这是一种保险公司把收取的保险费计入特别账户,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证券,并且将投资红利分配给参加年金的投保者,保险购买者承担投资风险,保险公司承担死亡率和费用率的变动风险。对投保人来说,购买这种保险产品,一方面可以获得保障功能,另一方面可以以承担高风险为代价得到高保额的返还金。因此购买变额年金类似于参加共同基金类型的投资,如今保险公司还向参加者提供多种投资的选择权。

由此可见,购买变额年金保险主要可以看做是一种投资。在风险波动较大的经济环境中,人寿保险市场的需求重点在于保值以及与其他金融商品的比较利益。变额年金保险提供的年金直接随资产的投资结果而变化。变额年金保险,是专门为了对付通货膨胀,为投保者提供一种能得到稳定的货币购买力而设计的保险产品形式。

三、年金保险有哪些特点?

1、投保人要在开始领取之前,交清所有保费,不能边交保费,边领年金。

2、年金保险可以有确定的期限,也可以没有确定的期限,但均以年金保险的被保险人的生存为支付条件。在年金受领者死亡时,保险人立即终止支付。

3、投保年金保险可以使晚年生活得到经济保障。人们在年轻时节约闲散资金缴纳保费,年老之后就可以按期领取固定数额的保险金。

4、投保年金保险对于年金购买者来说是非常安全可靠的。因为,保险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提取责任准备金,而且保险公司之间的责任准备金储备制度保证,即使投保客户所购买年金的保险公司停业或破产,其余保险公司仍会自动为购买者分担年金给付。

四、年金保险有哪些作用?

从某种意义上说,年金保险和人寿保险的作用正好相反。人寿保险为被保险人因过早死亡而丧失的收入提供经济保障,而年金保险则是预防被保险人因寿命过长而可能丧失收入来源或耗尽积蓄而进行的经济储备。如果一个人的寿命与他的预期寿命相同,那么他参加年金保险既未获益也未损失;如果他的寿命超过了预期寿命,那么他就获得了额外支付,其资金主要来自没有活到预期寿命的那些被保险人缴付的保险费。所以年金保险有利于长寿者。

从本质上讲,年金保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险,而是人们通过寿险公司进行的一项投资,它代表年金合同持有人同寿险公司之间的契约关系。当投保客户购买年金时,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了一定的预期年化收益保障。当然保障的内容取决于投保人所购买的年金的类型。

五、如何购买年金保险?

与大家所熟悉的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不同,养老年金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它并不会在保户出现意外、罹患疾病时给予一定的赔偿,而是在被保险人达到一定年龄,如到退休年龄时,开始定期地发放养老金品。

相对于其他保险产品,从年金养老险中获益的前提是长寿。也就是人的实际寿命超过预期寿命,导致退休费用不足而生活质量无法保证时,它可提供帮助。个人养老年金保险是根据客户期望在年老后领取养老金的多少,来确定现在所缴纳的保费金额,而且每年享受保险公司投资分红。通过这样的安排,客户可以将年轻时富余的资金积累下来,用于规划年老时的退休生活。

年金险有保证金额或保证年期条款,即如果因为投保人发生意外而拿不到保证金额所定的数额,或者是没有达到保证年期的年数,保险公司仍将剩下的金额或年度继续分发给受益人。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的寿命与他的预期寿命相同,那么他投保年金险则既未获益也未损失;如果他的寿命超过了预期寿命,那么他就获得了额外支付,其资金主要来自没有活到预期寿命的那些被保险人缴付的保险费。所以年金保险有利于长寿者,也可以说,年金险具有保障长寿风险的特点。以友邦新近推出的“金喜年年”个人养老年金为例,假设投保人选择普通退休计划,则被保险人从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年金至88周岁。

专家提醒我们,在年金和养老保险的推销中,保险公司往往以单利计算取代复利计算,回避金钱的时间价值,让保户觉得回报很高。但其实,由于这些年金要分20年才能拿到,20万元满期金也要30年后才能拿到,考虑到时间价值和复利因素,该产品的实际最高年回报率只有2%。

而实际上,即使一些新推的年金递增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实际的投资回报率也高不出多少。因此,选购年金险要选择有分红功能的产品,以便将来市场预期年化利率上升后,投保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也可以抵御通胀风险。

年金类保险兼具保险和储蓄的双重功能。但有专家提醒,随着预期年化利率的连续走低,如果从投资的角度来考虑,现在买传统养老保险不划算。根据保监会的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在指定银行存放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因而预期年化利率高低对保险公司有一定影响。为“消化”低预期年化利率影响,保险公司肯定会提高保费、降低保额。这就是每逢央行调低存款预期年化利率时,保险价格就会随之而上涨的原因。

不过,低预期年化收益也意味着低风险,具有固定预期年化利率固定回报的传统年金险,对一些保守型的投资者来说还是具有一定吸引力。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无论是投资型保险,还是传统年金险,都不要跟风,而应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

六、购买年金保险注意事项

首先,领取方式可“量身定制”。

保险专家介绍,目前年金保险有定额、定时和一次性趸领三种领取方式。趸领是被保险人在约定领取时间,把所有的养老金一次性全部提走的方式,定额领取的方式则是在单位时间确定领取额度,直至被保险人将保险金全部领取完毕,定时则是被保险人在约定领取时间,根据保险金的总量确定领取额度。

其次,重养老应增加领取金额。

年金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一种保险,为避免被保险人寿命过短损失养老金的情况,不少养老险都承诺10年或者20年的保证领取期,未到领取年限就身故可将剩余未领取金额给予指定受益人。保险专家说,一些侧重于养老功能的年金保险产品,每年领取金额较多,也有保证领取年限。

最后,慎选即缴即领型年金保险产品。

保险专家表示,年金保险的领取时间比较灵活,其起始领取时间一般集中在被保险人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四个年龄段。但是,即缴即领型年金保险因为缺乏资金积累时间,产品现金价值较低,通常很长时间才返本。

七、购买年金保险值不值?

年金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的期限内,有规则地、定期地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也就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具有生存保险的特点,只要被保险人生存,被保险人通过年金保险,都能在一定时期内定期领取一笔保险金,获得因长寿所致的收入损失保障,达到年金保险养老的目的。

年金保险是和寿险对应的一个保险品种。如果说投保寿险是为了规避英年早逝的风险,那么年金保险就是为了规避寿命过长而养老储蓄不足的问题。是的,养老储蓄实在是个大问题。当你打算开始进行养老储蓄的时候,势必要根据自己的要求来制订计划,而制订这个计划是一个三步走的过程:1)计算你退休时需要多少钱;2)决定你准备用多少年储备到这笔钱;3)在合理的预期年化收益率预测前提下计算出每年必须强制储蓄多少。而在这个三步走的过程中,计算退休需要多少钱绝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考虑这个问题时,很多的因素都需要考虑,比如物价上升带来的购买力缩水问题,比如你愿意享受的退休生活水准,而最困难的问题就是预期寿命。考虑到物价上升的影响,假设你退休后生活水准为每月8000元即1年9.6万元的话,那么你在60岁退休时需要储蓄的钱就是9.6万元乘以你退休后的预期生存时间。虽然我们很容易就可以查到目前的平均寿命数据,如上海目前男性为76.64岁,女性为83.29岁,但这个数字对于我们决定自身的预期寿命实在是帮助有限,毕竟这不过是上海人的平均寿命,并不等于你只能活到这个岁数。以男性为例,若只是按照77岁的平均寿命计划退休储蓄,但届时却健康长寿,就面临退休储备不足的问题。而另一方面,若我们小心谨慎,按照长命百岁可以活到105岁来计划,固然可以极大的规避退休储蓄不足的问题,但这样也给年轻时的强制储蓄带来很大的压力。我们可以测算一下,按照9.6万/年(不考虑物价上涨也不考虑投资预期年化收益等问题),若按照77岁平均寿命,那么60岁时有163.2万元就足矣了,但若按照105岁计划,就需要432万元,这意味着后者年轻时每年的退休储备要比前者高上164.71%,这显然是个不小的压力。

而年金保险的出现,便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预先储蓄一笔钱后,年金险便会从投保者特定年龄(比如55岁或者65岁)开始每年给一定金额的退休金,只要你活着(目前保险公司一般最多给到105岁),每年就可以获得这笔资金,这意味着你活得越长,从保险公司获得退休金也越多。而对保险公司而言,这时就充当一个再分配的角色。假设现在有这样一个年金险,你在60岁的时候一次性缴付10万元,此后每年可以获得6250元的返还。在不考虑投资回报的前提下,若你活到77岁正好拿了16次年金收回本金。但是,并非所有人都可以活到77岁的,也不是所有人只活到77岁的。假设投保者A只活到76岁,那么保险公司从其身上就赚了一次6250元的退休金,但同时若有一个投保者B活到了78岁,则保险公司必须向其多支付一次6250元的退休金,两相抵消,保险公司不赔不赚。当然,在实际运作中,保险公司会收取合理利润,但年金险的实际原理还是一致的--在这点上与人寿保险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正因为年金保险可以规避"高寿"风险,因此在日益老龄化的发达国家,是一个极为重要的产品。那么,在中国,投保者是否需要购买年金险呢?从理论上来说自然也是需要,但在实际操作中,就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了。因为目前中国保险还是一个新兴市场,产品线还不够成熟,投保者的消费理念亦不成熟,所以目前市面上真正的年金保险非常之少,即使有也往往因为保证返还年限等问题导致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相当低。以某个年金险为例,其要求30岁女性连续缴费10年,每年缴费1万元,则从55周岁开始至100周岁每年至少可以领取5814元,当然若保险公司投资成功,还有额外红利领取。若我们按照女性83岁的平均寿命来计算,则这款产品保证回报部分的年预期年化收益率仅有1.46%,即使你活到100岁拿全所有的保证回报,那么年预期年化收益率也不过提高到2.43%。考虑到即使在减息数次之后,30年国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也仍在3.91%,显然如此低保证回报的年金险产品并非好选择。

就此而言,我们只能期待伴随市场的成熟,能有更多保险公司推出更多真正回报合理的年金产品,使投资者能够真正享受到年金类保险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