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包括四个方面:缴存情况良好、没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信用良好以及满足贷款要求。天津公积金(组合)贷款从银行受理申请到贷款发放不超过8个工作日。目前,共有17余家银行可承办天津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是天津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条件:

  ①开立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②本人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

  ③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状况良好;

  ④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注:职工已使用配偶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

  附录:天津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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