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妻子共同以家庭共有财产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租赁了某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经营,出租人为乙,后甲因病去世,其妻子想继续租赁该底商经营,但乙认为当初与之

发布时间:2021-01-08 12:49:47

1.[]甲与妻子共同以家庭共有财产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租赁了某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经营,出租人为乙,后甲因病去世,其妻子想继续租赁该底商经营,但乙认为当初与之签订合同的承租人为甲,现在甲已经死亡,合同应解除,甲的妻子不同意,下列关于该纠纷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由于租赁合同的当事人死亡,因此该合同应当终止,乙的说法正确 B.甲的妻子可以要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底商,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C.甲的妻子必须继续租赁该房屋,直到租赁期限届满 D.乙可以直接解除该合同,人民法院应当支持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房屋租赁合同的特殊规定。根据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企业方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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