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4 21:42:05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题:
2013年1月,某酒店(位于市区)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餐厅营业收入14万元;
(2)歌舞厅营业收入中,门票收入8万元,烟酒、饮料、鲜花收入18万元,其他服务费 收入3万元;
(3)客房部房费收入34万元;
(4)歌舞厅的采购支出13万元,水电消耗8万元,工资支出12万元。
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娱乐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20%,其他服务业税率5%。
歌舞厅营业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是( )万元。
A.5.2
B.4.2
C.4.6
D.5.8
该酒店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是( )万元。A.7.5
B.8.2
C.6.3
D.7.2
下列关于营业税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A.餐厅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B.歌舞厅的采购支出可以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C.歌舞厅的收入全部按照“服务业”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D.歌舞厅提供娱乐服务并销售烟酒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
该酒店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 )万元。A.0.75
B.0.82
C.0.63
D.0.72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问题 1 答案解析:D
歌舞厅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8+18+3)×20%=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