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1日,王某向赵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按月分五期偿还,即于2011年12月11日,2012年1月11日,2012年2月11日,2012

发布时间:2021-01-07 18:15:46

1.[]2011年11月11日,王某向赵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按月分五期偿还,即于2011年12月11日,2012年1月11日,2012年2月11日,2012年3月11日,2012年4月11日分别偿还1万元。王某按期偿还2万元借款后,不再偿还剩余借款。根据规定,赵某请求王某偿还借款的诉讼时效期间自(  )起算。A.2011年11月11日 B.2012年2月11日 C.2012年3月11日 D.2012年4月11日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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