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2012年1月5日向乙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1年后还款,到期甲无力偿还借款,由于乙的事务比较繁多,一直未对甲采取法律措施,直到2014年6月5日

发布时间:2021-01-07 18:14:59

1.[]甲在2012年1月5日向乙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1年后还款,到期甲无力偿还借款,由于乙的事务比较繁多,一直未对甲采取法律措施,直到2014年6月5日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经法院审理查明,确实超过了诉讼时效,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A.甲和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B.债权人乙已经丧失起诉权,不能向法院起诉 C.债权人乙丧失了胜诉权 D.如果债务人甲没有提起诉讼时效抗辩,那么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对诉讼时效期间进行审查E.如果甲和乙达成一致协议,可以延长其诉讼时效期间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BDE
参考解析:(1)选项ABC: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的丧失,权利本身并没有丧失,其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消灭,仍然享有起诉权;(2)选项D:诉讼时效的抗辩权利由民事主体行使,法院不能径行适用诉讼时效;(3)选项E:诉讼时效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