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是什么?
网友回答
人大的性质是国家权力机关
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方各级人大是全权的、至高无上的,在中国人大制度下,不存在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之间的制衡关系,“一府两院”(政府、法院、检察院)是人大的执行机关,它们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网友回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职权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立法权就是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权力。决定权就是决定国家重大事件的权力。任免权就是对国家机关的重要领导人的选举,任命,罢免的权力,报考国务院总理的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选举,等等。监督权,就是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