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4 17:39:04
某大学教授2007年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工资收入为2300元;
(2)向某家公司转让专有技术一项,获得特许权使用费6000元;
(3)为某家企业进行产品设计,取得报酬5000元;
(4)在某学校举办讲座,取得收入2000元;
(5)因汽车失窃,获得保险公司赔偿8万元;
(6)因勇斗歹徒获得市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奖金2000元。
要求:
计算该教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
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2300-1600)×10%-25]×12=540(元)
特许权使用费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1-20%)×20%=960(元)
产品设计取得的报酬属于劳务报酬,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
举办讲座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800)×20%=240(元)
获得保险公司赔偿和见义勇为奖金均免交个人所得税。
该教授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540+960+800+240=25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