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某企业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劳务收入40万元,出租固定资产租金收入5万元,到期国债利息2万元。该企业全年发生的产品销售成本430万元,销售费用80万元,管理费用20万元,财务费用10万

发布时间:2019-09-04 17:39:23

2004年度,某企业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劳务收入40万元,出租固定资产租金收入5万元,到期国债利息2万元。该企业全年发生的产品销售成本430万元,销售费用80万元,管理费用20万元,财务费用10万元,营业外支出3万元(其中缴纳税收滞纳金1万元),按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9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50万元,教育费附加2.70万元。该企业全年发放的计入当期损益的职工工资总额130万元(税务机关核定该企业当年计税工资总额11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其他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为23万元。已知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要求:(1)计算该企业200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列出计算过程。(2)计算该企业2004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正确答案:
(1)该企业200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①收入总额=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租金收入+利息收入  
          =800+40+5+2=847(万元)  
②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产品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滞纳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全年发放职工工资总额-计税工资总额)+国债利息收入+其他准予扣除项目  
正确答案:=430+80+20+10+(3-1)+4.50+2.70-(130-110)+2+23  
     =554.20(万元)  
③该企业200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847-554.20  
=292.80(万元)  
(2)该企业2004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292.80×33%  
=96.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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