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是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2014年2月外销收入1000万元,内销销售额20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200万元,当

发布时间:2021-01-07 17:23:00

1.[]大鹏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是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2014年2月外销收入1000万元,内销销售额20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200万元,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10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10万元,已知该企业涉及的增值税率是17%,退税率是15%。则该公司当期的免抵税额是( )万元。A.0 B.135 C.45 D.145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0×(17%-15%)-100×(17%-15%)=18(万元)当期应纳税额=200×17%-(200-18)-10=-158(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1000×15%-100×15%=135(万元)当期应退税额=135(万元);当期免抵税额=0(万元)当期留抵税额=158-135=23(万元),留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中作为下期的留抵税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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