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等明细账,检查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照税法规定,可

发布时间:2021-01-07 17:22:03

1.[]审核“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等明细账,检查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的情况有(  )。A.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酒精生产酒 B.用委托加工的摩托车生产摩托车 C.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烟叶生产烟丝 D.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E.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DE
参考解析:选项A是错误的,该项规定在2001年5月1日已经停止执行;选项C是错误的,烟叶不属于消费税的应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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