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中国公民)由一中方企业于2013年10月派往国内一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每月分别支付其工资1000元和8000元,按派出单位与个人

发布时间:2021-01-07 17:20:34

1.[]张某(中国公民)由一中方企业于2013年10月派往国内一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每月分别支付其工资1000元和8000元,按派出单位与个人签订的协议,张某每月从外方取得的工资应向派出单位缴纳2000元,则张某11月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A.145 B.70 C.350 D.245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张某自行申报的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8000-2000-3500)×10%-105=245(元)补充:在实务操作中,应当由中方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1000×3%=30(元),外资企业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8000-2000-3500)×10%-105=145(元),所以张某11月自行补缴的个人所得税=245-30-145=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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