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B公司于2014年3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A公司按期供货后,自行决定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货款。B公司于3月20日接到付款通知,3月21日填制拒付理由书拒绝付款,认为合同中未事先约定明确的

发布时间:2019-09-04 21:30:00

A公司、B公司于2014年3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A公司按期供货后,自行决定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货款。B公司于3月20日接到付款通知,3月21日填制拒付理由书拒绝付款,认为合同中未事先约定明确的结算方式,且托收承付凭证中未注,明合同号,后经双方协商改为票结算方式。8公司于4月1日向A公司开具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50万元。A取得汇票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D已给付对价。持票人D于汇票到期日向B提示付款,B以A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

1、下列企业中,可以在银行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单位有( )。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国有企业

C.合伙企业

D.个人独资企业

2、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B公司对托收承付拒付的做法符合规定

B.A公司在签发托收承付凭证时,未记载合同名称、号码,银行应不予受理

C.B公司对托收承付拒付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

D.托收承付的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

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商业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有( )。

A.出票日期

B.付款日期

C.出票人签章

D.收款人名称

4、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B对到期票据拒付的做法不正确

B.B对到期票据拒付的做法符合规定

C.善意的、已支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

D.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的票据责任解除

正确答案:

1、B

解析: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2、ABD

3、ACD

解析: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4、BD

解析:持票人D属于善意的、已支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其票据权利不受其前手A、B之间抗辩的影响,因此B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相关说明后,付款人仍应当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能因此解除付款责任。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