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规定营业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营业工资两个部分,其中基本工资为500元/月,销售工资是按营业员当月的营业总额的千分之五来计算的.营业员甲为测算自己的营业工资,自己记录了11月份连续七天的营业情况,以2000元为标准,超过的记正数,不足的记负数,记录如下:400、300、-100、200、-300、500、-300;又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每月个人所得超过800元的部分为应纳税所得额,需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上缴个人所得税是按下表累加计算的.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不超过500元的部分5%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8%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0%……(1)请你帮助营业员甲测算出11月份的工资;
(2)该商场营业员乙到银行取工资时发现他10月份的工资比测算的工资少了89元,他先愣了一下,又知道是由于上缴了个人所得税,聪明的同学们,你能求出营业员乙10月份的工资吗?
(3)该商场经理出台一奖励办法,办法规定:若月营业总额不超过6万元的按原来规定计算当月营业工资,若月营业总额超过6万元但不超过10万元,则超过6万元的部分另加千分之二来计算当月营业工资,若月营业总额超过10万元,则其中的10万元按上面的两个规定,超过10万元的部分另加千分之五来计算当月的营业工资,出台了这一奖励办法之后的某个月营业员丙上缴个人所得税51.4元,那么他这个月的营业总额为______万元.(不须写出求解的过程).
网友回答
解:(1)由题意可知甲的日均营业额是:
2000+(400+300-100+200-300+500-300)÷7=2100(元).
平均每天营业额为2100元,该月营业额为2100×30=63000,(元)
销售工资为63000×5÷1000=315元,
基本工资为500,总工资为815.应缴纳税额15×5%=0.75元,
工资为815-0.75=814.25元,
故甲的11月的工资是814.25元;
(2)不超过500元最多缴纳税额25元,
共缴纳税额89元,还有89-25=64元为超过500部分,为64÷8%=800元,
总共工资为800+500+800=2100元,
故营业员乙10月份的工资是2100元;
(3)第一部分税款为25元,则51.4-25=26.4元,
设第二部分税款为x元,则0.08x=26.4,x=330.
则330+800+500=1630元,1630-500=1130元,
即他应获得的回扣1130-300-280=550元,
第三部分超出的营业额应该是550÷=5.5万元,
这三部分营业额的和就应该是5.5+6+4=15.5万元.
解析分析:(1)先根据7天的记录计算出他的日均营业额,预计出甲11月的营业额,然后根据提成的比例算出甲的营业工资,根据总工资=基本工资+营业工资,计算出总工资,然后看看是否超过了个人所得税的最低限额,如果超过,将总工资-超过部分缴纳的税款=甲的11月的工资;
(2)可根据缴纳的税额,按不同部分对应的不同税额,计算出乙的工资;
(3)分别求出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的营业额,求值即可.
点评:解题关键是要读懂题目的意思,根据题目给出的条件,找出合适的等量关系,再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