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贷款未还,现在农村信用社把我父母的低保,粮食直补帐号给冻结了。情况是这样的我哥贷款时我父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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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农村惠民政策:
1、农业补贴
众所周知,咱老百姓种地是能收到国家补助的。比如,目前国家正在实施的“种粮直补”、“农业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等。
同时,为了推进现代化农业的快速发展,从传统的农业种植方式到农业现代化的过渡,国家开始大力引导、支持规模化种植,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土地流转。
预计在未来的两到三年内,国家将持续加大资金的补贴总量,通过政策机制和价格机制双重保险来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2、改革玉米收储制度
从今年起,我国取消了实行8年的玉米临储政策,实行“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 近两年,玉米价格持续走低,虽然在某段时期内,玉米价格有上升的趋势,但是也抑制不住玉米价格的整体下落。
为了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引导农民适应市场需求调整种养结构,适当调减玉米种植面积,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合理收益。在未来的几年内,国家将会持续鼓励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承包地,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联合或土地托管,做一个新型职业农民。
3、精准扶贫
继续推进精准扶贫将会是未来三年、五年,甚至是十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拿农业危房改造补助来说,在未来的两到三年内,国家财政将会持续加大危房改造的补贴款项,彻底解决农村的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民生问题。
4、农民工就业培训 农民工进城务工难已成为全国性的一个话题,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一二线城市的经济增速有所下降,这就造成有部分的农民工无活可干。为了实施更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鼓励带动就业,在2017年,预计完成3000万人次以上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的培训任务。
5、建立信贷担保体系 众所周知,农民现在贷款非常难,除了贷款渠道不畅之外,金融机构担心农民的还款能力也是另一大主因。所以,从今年开始,已经有部分地区作为试点把农民的宅基地作为抵押物从信用社贷款了,不过,尽管如此,农民的资金需求量依然非常大。
建立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和农村金融服务,引导带动更多资金投向现代农业建设则显得十分迫切且有必要。
6、“城镇”落户 未来,将不会再有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区分,咱们大家都将会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居民户口。所以,为了加速“农业”户口城镇化,深化户籍改革制度,放宽城镇的落户条件,将会是未来两三年比较重要的惠农改革。
7.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6年《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指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医保:预计在2017年实现大病保险全国覆盖,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
拓展资料:
低保
1.城市低保制度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就开始探索建立城市低保制度。至1999年9月底,中国668个城市1638个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已经全部建立了低保制度。
特别是2001年下半年以后,由于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持续空前的投入,城市低保制度的覆盖面迅速扩展,保障标准也随之较大幅度提高。
截至2006年9月底,中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2227余万人,人均月保障标准为162元,1至9月份的人均补助差额为76元。应当说,经过十多年的努力,中国城市低保制度基本覆盖了全体城镇居民,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群众基本得到了应有的保障。
2.农村低保制度
中国对农村低保制度的探索,实际上还早于城市。只不过受传统农村集体福利思维定式的束缚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影响,此项制度建设一直进展缓慢。
2003年,在城市低保制度取得重大突破后,民政部开始重新部署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工作。其中一项重要举措是,在全面摸清农村特困户底数的基础上,决定在未开展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建立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由此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形成了农村低保制度和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双轨并行”的局面。
也正是因为这一创新性的制度安排,为顺利实现“全民低保”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党的十六大以来,尤其是确立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两大战略目标后,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普遍被调动起来,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2004年以前,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仅有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和浙江、广东2省,且维持了较长时间。
2004年以后,发展态势有了明显变化。当年,福建、辽宁、江苏3省出台了相关文件,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县(市、区)达到了1206个;2005年,新增了吉林、四川、河北、陕西、海南5省,建立此项制度的县(市、区)总数增加至1534个。
2006年前11个月,又有内蒙古、黑龙江、山西、河南、江西、甘肃、湖南、山东、重庆9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入了“已建”行列,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县(市、区)数则达到了1791个。目前,中国已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文件。
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数达1262余万人,月人均保障标准70余元,1至9月份人均补助差额41元,1至10月份农村低保支出达到28.5亿元。
目前,中国未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省(自治区)有11个,全部处于中西部地区;未建立或全部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县(市、区)有1401个,85%在中西部地区。可见,中西部地区将成为未来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主战场。
在中西部地区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并不是平地起高楼。事实上,中西部地区所有县(市、区)已全部建立了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只要把上述地区现行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平稳过渡为农村低保制度,中国“全民低保”的目标就基本实现。
3.多地统一城乡低保标准
2015年7月1日,北京、南京等地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的统一。其中,北京城乡低保标准统一调整至每人每月710元,南京城乡低保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此前,上海城乡低保标准从4月1日实现一体化。
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790元,其中城镇低保标准提高11.27%(之前为每人每月71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27.42%(之前为每人每月620元) 同时,一些地区正在酝酿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的统一。其中,长沙市7月1日开始试行《长沙市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试点试行办法》。
试点区的城乡低保标准统一为450元/月;广州市民政局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将全市城乡低保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在舆论看来,多地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的统一,是社会救助实现城乡统筹的具体体现,有助于打破城乡二元壁垒,保障民生底线公平,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
今年以来,在四大直辖市和27个省会城市中,多数城市上调了城乡低保标准。其中,上海市的城乡低保标准最高,为每人每月790元;北京次之,为每人每月710元;尚未“并轨”的天津,其城市低保标准也超过了700元,为每人每月705元。
一些尚未“并轨”城市的城乡低保标准之间的差距比较明显。譬如,天津农村低保标准为540元,与城市低保标准相差165元;郑州自7月1日起将全市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20元,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90元,两者差距多达230元。
而在城乡低保的调整频次上,一些地区城乡低保标准调整动作较慢,而有的地区则建立了自然增长机制。今年3月份,银川下发的《关于建立银川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调整机制意见》提出,城乡低保标准按照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35%比例确定,并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惠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