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日,为支付货款,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X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5年8月1日。X银行作为承兑人

发布时间:2021-01-10 19:07:05

1.[问答题]2015年2月1日,为支付货款,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X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5年8月1日。X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签章。3月1日,B公司冈急需现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向B公司支付现金75万元,4月1日,C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以支付房屋租金。D公司对B公司与C公司之间票据买卖事实不知情。D公司随即将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用于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在汇票上注明:本票据转让于工程验收合格后生效。后E公司施工的装修工程因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5月,E公司被F公司吸收合并,E公司注销了工商登记。6月1日,F公司为支付材料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G公司。8月3日,G公司持该汇票向X银行请求付款,X银行以背书不连续为由拒付。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C公司能否因B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2)D公司能否因C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3)在装修工程未能验收合格的情况下,D公司对E公司的背书转让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4)在X银行以背书不连续为为由拒付时,G应如何证明其是票据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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