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为什么诏国子监祭酒孔颖达等编纂、注疏《五经正义》作为标,《五经正义》作为标准答案对经学发展的局限性?

发布时间:2020-07-09 19:51:13

唐太宗为什么诏国子监祭酒孔颖达等编纂、注疏《五经正义》作为标,《五经正义》作为标准答案对经学发展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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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北朝遗留下来的经学有南学与北学之分,而且章句繁杂,诸说纷纭,这不利于科举取士。要使科举顺利进行,必须有统一的经学读本。于是,唐太宗诏国子监祭酒孔颖达等编纂、注疏《五经正义》作为标准经学教科书。高宗永徽四年(654),《五经正义》编成,颁行全国。其中有《毛诗正义》40卷,毛亨传、郑玄笺;《尚书正义》20卷,伪孔安国传;《周易正义》16卷,王弼、韩康伯注;《礼记正义》70卷,郑玄注;《春秋正义》36卷,杜预集解。在这五经中,古文经学仍占居优势。钦定的《五经正义》把众说纷纭的经义统一起来,为明经取士带来了便利,使广大儒生有所遵循,但也窒息了儒学的生命力。士子们为科举而读经,甘心墨守成规,不愿也不敢标立新说。这样,使经学再也没有进一步发展的余地了,变成了禁锢思想的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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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五经正义》的内容上看,其《诗》主毛诗,《书》主古文,《易》用费氏一派,《礼》则注重实用博杂的《礼记》,《春秋》则偏重《左氏传》,基本上以方文经为主,结合了一些隋唐经学研究的成果。作为教材,其偏重训诂考据而轻视思辨和发挥。虽在一定程度上给教学、记诵、考试等等带来便利,但对思想的发展却造成相当大的束缚。正是因为经生士子习经应试皆墨守《正义》规定的标准答案,不敢提出异议、自立新说,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五经正义》一直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在唐朝乃至后代的经学教育和科举考试中一直占据统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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