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以生产经营用的客车和货车交换乙公司生产经营用的C设备和D设备。交换日,甲公司换出:客车

发布时间:2020-12-31 17:55:52

1.[]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以生产经营用的客车和货车交换乙公司生产经营用的C设备和D设备。交换日,甲公司换出:客车原价值45万元,已计提折旧3万元,公允价值45万元;货车原价值37.5万元,已计提折旧10.5万元,公允价值30万元。乙公司换出:C设备原值22.5万元,已计提折旧9万元,公允价值15万元;D设备原值63万元,已计提折旧7.5万元,公允价值80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银行存款23.4万元(其中补价20万元,增值税进销差额3.4万元)。假定该项交换具有商业性质。则甲公司取得的C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A.15 B.63 C.60 D.55.2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甲公司换入资产的总成本=45+30+20=95(万元);换入C设备的入账价值=95×15/(15+80)=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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